[摘要] 举报者称这是升级版“郭美美”。事件的主人公叫郭乐平,自称司局级干部,为中国某基金会理事,曾是该会下属企业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主任,后担任中国某基金会清远发展部主任。“男版郭美美”的问题更多,也更严重,其中,他涉嫌将无偿划拨的土地高价转手给政府,获取暴利达几千万元。
举报者称这是升级版“郭美美”。事件的主人公叫郭乐平,自称司局级干部,为中国某基金会理事,曾是该会下属企业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主任,后担任中国某基金会清远发展部主任。在一些报道中,他涉足不少扶贫事业,还当过亚运会火炬手。
“男版郭美美”牟取暴利
▼▼▼爆料
▲▲▲调查
发帖人“G丑丑”名为“男版郭美美再现”的举报帖中写道:中国某基金会在广东清远设立了一个办事处,是事业单位,而实际上这个远离北京的办事处,由一个私人企业老板郭某某承包。据郭某某本人提供的材料表明,他每年只上缴3万元挂靠管理费给中国某基金会下属企业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而这个办事处打着中国某基金会的公益招牌,获取了当地无偿划拨土地数千亩,违规租用当地超过万亩土地,租期长达80年。郭某某在租用土地后,并没有按土地划拨原则及其用地性质开发使用,而是闲置了十几年,转而高价出租或转手给政府,获取暴利达几千万元。“最重要的是,郭某某虽然靠倒卖土地获取了暴利,但作为中国某基金会的下属企业挂靠单位,十几年来,只上交给中国某基金会50多万元的挂靠费。”
年交3万傍上某基金会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从一位知情人手中拿到了郭乐平的企业成立和运营图。从这张图来看,与郭乐平能联系上的是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清远办事处(下称中庆清远办事处),该中心曾是中国某基金会下属副司局级单位。
记者通过查询了解到,中庆清远办事处于1992年成立,法人代表正是郭乐平,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
一份由郭乐平于2004年5月19日签字的警方第四次询问笔录显示,郭乐平在回答警方提问时称,“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清远办事处,是我挂靠中庆新技术开发中心的企业,我每年向该中心上交3万元的管理费,该办事处自负盈亏,资金自筹。”
记者了解到,中庆清远办事处成立以后,确实曾多次大范围征、租用清远市石角镇民安村的土地,面积多达万亩。在十几年的时间里,郭乐平近10次更换单位名称和与他人合伙开设新的公司,这种状况直到2007年结束,郭乐平所持有的公司及资产均被中国某基金会清远发展部接管,而该部法人代表、主任至今都是郭乐平。
本月25日,记者来到民安村进行调查,村委会副主任谢卫彬告诉记者,从目前村委会保存的档案资料来看,郭乐平在民安村征、租用地共计山林面积2555.598亩,承包山林地3244.4亩,总数近6000亩左右。“政府无偿划拨并办理土地证的有2000多亩,其他为租用,有据可查的就这些,而且郭乐平现在还欠村里征租款400多万元。”
2002年3月25日石角镇政府的承诺书显示,郭乐平掌控的中庆清远办事处及其下属单位,已被石角镇批准征用(承包)民安村下属民安园艺场,土地面积1.2万多亩。记者了解到,2002年6月26日,郭乐平和民安村委会再次签订合同,将土地的承包期延长为80年。
“如果不是郭乐平有着中国某基金会的身份,政府怎么可能会这么轻易把地给他呢?而且一签就是80年,是违规的。”一位民安村村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1.2万亩土地承包80年
民安村辖区内有大片这样荒废的土地,晒太阳的同时,身价在不断攀升。
运作土地转手获利过亿
关于郭乐平租用土地的目的各有说法,如今因其中不少土地被政府回征,余下土地也已荒废无法核实。但不可否认的是,郭乐平在石角镇征用土地中,获得了巨额的赔偿。
记者从2002年的一份合同书上了解到,郭乐平转让给石角镇政府2300亩已办理国土证的土地,价格为3万元/亩,总价6900万元。这些土地是1994年政府无偿划拨给中庆清远办事处的。
另外,2007年12月29日石角镇政府签订的合同证实,征用郭乐平租用的土地5695.45亩,补偿标准7000元/亩,加上道路建设等,合计补偿6025.9万元。另外,广州后花园占用的30亩土地,由镇政府负责赔偿250万元。这两项合计6275.9万元。
按以上两个数字计算,如果上述款项已经由政府付清的话,郭乐平仅转让土地获得的赔偿金总数就过亿元,而郭乐平当初的租金只有1000元/亩。
值得注意的是,拥有超过1.2万亩土地的郭乐平,扣除被政府征用的6000亩左右的土地,仍拥有6000亩土地的使用权,可以预见的是,这些土地带来的将是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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