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稿)结束公示,之后将提交合肥市法制办,通过审核后将正式发文执行。
昨天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稿)结束公示,之后将提交合肥市法制办,通过审核后将正式发文执行。
此次“修订稿”中变动的是对个人诚信记录的约束。根据“修订稿”内容,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职工的诚信记录作为重要审批依据,对于出现下述情况的,将不予贷款或限制贷款。
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在全额退款之日起满2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情节严重的,在全额退款之日起满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正常申请额度的50%。
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的,管理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其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在接到住房公积金贷款通知书后,必须立即交付拖欠的贷款本息及罚金。管理中心将会将职工个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并提交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胡霞利)
业主跳价数十万购房者不买账 房价暴涨难以出现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