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八旬老人与前儿媳结婚 赠其房产遭到儿女起诉

齐鲁晚报  2012-11-02 02:30

[摘要] 八旬老人鳏居多年后,与常年照顾自己的前儿媳登记结婚,并将名下一套房产赠予前儿媳,被儿女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赠予合同无效。

原标题:八旬孤独翁与前儿媳结婚

八旬老人鳏居多年后,与常年照顾自己的前儿媳登记结婚,并将名下一套房产赠予前儿媳,被儿女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赠予合同无效。

家住历城区的徐坤是一名83岁的退休干部。1997年,徐坤与老伴刘梅根据当时房改政策,购买了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1999年刘梅因病去世。2003年,徐坤用这套房改房调换了一套90平方米的新房,并于2006年取得房产证。

1999年,徐坤的儿子徐京与李萍登记结婚,两人都是离异后再婚,婚后没有再生子女。鳏居的徐坤便与儿子儿媳一起生活,因徐京婚后常年在北京打工很少回家,李萍承担起照顾公公的责任。因长年分居,2010年9月,徐京与李萍离婚。2011年4月,年过八旬的老人与多年来照顾自己的昔日儿媳李萍登记结婚,此时李萍也已年近60岁。

徐京意外发现,父亲名下的上述房产早在2006年11月就被父亲赠予了李萍并进行了公证,当年12月,这套房屋所有权被转移登记到了李萍名下。为此,徐京与姐姐徐南将父亲与李萍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确认赠予合同无效。

徐京和徐南称,这套房子是由当初的房改房调换而来的,而房改房是父亲徐坤和母亲刘梅生前夫妻关系存续时购得的,为父母的共有财产。母亲去世后,徐京和徐南并没有明确放弃继承,房屋应为老人和子女的共有财产。在房屋没有析产前,徐坤无权私自将房产赠予李萍。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处分共有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所有人同意,法官作出判决,徐坤未经徐南、徐京同意,擅自将共有财产赠予李萍,赠予合同无效。

因房产证已经更名为李萍,2012年3月,徐京又把济南市房管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房管局当初颁发的产权证。法官明霞依据之前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房管局作出的房屋产权转移的所有权证。

面对这两份判决书,徐坤十分无奈。老人反复向法官说:“子女不孝,这么多年对我不闻不问,是李萍照顾我这么多年,我把房子给她是自愿的……”

(本文当事人均为化名)

【新闻推荐】

本周末4家项目推盘 11月楼市开局有点冷

百城住宅价格连续5月上涨 一线城市涨幅明显

八旬老人与前儿媳结婚 赠其房产遭到儿女起诉

首付4.5万置业安家 合肥优质小三房楼盘推荐

2012年房价还会降吗? 房价集体下跌最后稳定

合肥房价上月环比涨0.94%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合肥房天下官微

有专业有态度有房源有优惠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