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镇级市”作为一个新名词,首次出现在合肥市的官方文件中是在今年年初发布的合肥市“十二五”规划发展纲要中,“按照小城市规模,试点规划建设镇级市。”按照“十二五”规划,首先进入镇级市试点行列的是水湖、三河、长临、下塘等重点镇。
“镇级市”作为一个新名词,首次出现在合肥市的官方文件中是在今年年初发布的合肥市“十二五”规划发展纲要中,“按照小城市规模,试点规划建设镇级市。”按照“十二五”规划,首先进入镇级市试点行列的是水湖、三河、长临、下塘等重点镇。
这四个镇何以脱颖而出成为镇级市的试点?如果它们不是以大城市向外扩张的姿态出现,那么它们的未来定位在哪里?有人说,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发展镇级市为时尚早,合肥如何清醒认识自身区位和发展阶段?
释疑惑
“镇级市”并非“镇改市”
何为“镇级市”?对于这一新鲜事物,不少人容易望文生义,记者电话联系基层工作人员时,就有工作人员表示,“这怎么可能?镇怎么可能改成市?”
“镇级市”并非合肥首创,在国内,这一概念于2010年2月出现于温州,其后的2010年9月,山东省宣布将启动镇级市试点。
我国目前的市制体制中,有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4级。但是从浙鲁两省的实践来看,“镇级市”并非“镇改市”,不涉及行政区划层级调整,其核心在于:以一个城市的标准来建设和管理一个镇。
合肥市发改委总经济师朱胜利说,合肥市在这一概念界定上,跟江浙、山东地区并无二致,同样是按照城市的标准建设和管理一个镇。
“最简单的,比如道路、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文教卫体等公共服务水平,在建设、管理标准上要超越一般乡镇,按照城市标准来进行。”朱胜利解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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